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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 127 頁- 行政環境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公益信託,指以從事有關環境保護事務為目的之信託。
- 行政環境保護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第3條 公益信託之許可及監督,由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之。但信託財產未達一定金額者,本部得委辦受託人戶籍所在地或法人主事務所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受委辦機關)為許可及監督,並辦理本法所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辦理事項…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辦法 第3條 …點及稽核認證作業停止、恢復之規定。十、稽核認證團體進行憑證及環境查核之作業原則、時程、查核重點及後續處理方式。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有關稽核認證之事項。
- 行政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辦法 第4條 …下簡稱監督會)。監督會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五人,由中央主管機關就環境保護或消費者保護相關領域之社會公正人士、學者專家、政府代表遴聘之。任期二年,期滿得予續聘。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 第2條 …染範圍調查:指調查污染場址之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分布狀況。五、對環境影響之評估:指依場址污染潛勢評估總分評估污染場址對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之危害性。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場址初步評估暨處理等級評定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3條 …主管機關進行控制場址之初步評估,或整治場址之污染範圍調查及對環境影響之評估時,應記載下列基本資料,格式如附表一:一、場址名稱。二、場址位置。三、場址所有人及相關資料。四、場址之土地使用分區類別及實際使用情形。五、場址配置…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條 …整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確保土地及地下水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活環境,增進國民健康,特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設置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2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環境保護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環境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主管機關。
- 行政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3條 …本基金之孳息收入。五、本法中央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六、環境保護相關基金之部分提撥。七、環境污染之罰金及行政罰鍰之部分提撥。八、其他有關收入。
- 行政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申請及化學物質資料登錄收費標準 第2條 …質登錄資料保密及延長保密期間事項。八、申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環境事故專業應變、諮詢機關(構)(以下簡稱應變、諮詢機構)之認證、變更及異動事項。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 第3條 …運轉及二次災害防止措施。(五)人員搶救及災區隔離方式。(六)環境復原,包括毒性及具危害性關注化學物質之妥適處理及環境污染物之清除處理。(七)重大災害或事故地區執行緊急疏散避難作業方式。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4條 …)運作場所外之人員搶救及災區隔離方式建議。(三)運作場所外之環境復原。(四)運作場所外之鄰近地區疏散及避難方式建議。已依職業安全或消防規定提送製程安全評估報告書、消防防護計畫或消防防災計畫並經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或備查…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 第8條 …處理報告涉及人員傷亡或污染面積達五百平方公尺者。二、事故造成環境污染且經認定情節重大,並依環保相關法令受裁處者。前二項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延長者,不在此限。
- 行政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第2條 本標準所列地下水中物質濃度,受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及環境背景因素影響,經研判非因外來污染而達本標準所列污染物項目之監測值,得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不適用本標準。
- 行政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 第6條 事業及其所屬公會或環境保護相關團體得提出具體科學性數據、資料,供中央主管機關作為本標準修正之參考。
- 行政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輛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害事故應變車輛(以下簡稱事故應變車輛)之種類及用途如下:一、環境事故器材車:配置應變、偵檢設備之應變車輛。二、環境事故勤務車:執行勘查、支援任務之應變車輛。事故應變車輛之車身顏色、車身標示字體尺度、基本配備及使用之車輛種…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環境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第四項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核發機關,指依本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辦理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之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本辦法所稱環境教育人員分為二類:一、環境教育行政人員:從事環境教育之規劃、推廣等行政事項。二、環境教育教學人員:從事…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3條 環境教育教學人員分為下列專業領域:一、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二、氣候變遷。三、災害防救。四、自然保育。五、公害防治。六、環境及資源管理。七、文化保存。八、社區參與。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專業領域。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4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學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畢業,並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二十四個學分以上,其中包含三個核心科目六個學分以上者…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5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經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一、曾任教或任職於各級學校從事環境教育工作連續一年或累計二年以上,並參與環境相關議題研習,其研習時數經教育部認定達二十四小時以上。二、曾任職於各級政府機關(構)、事業或團…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6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專長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一、具有環境相關領域著作並有助於環境教育推廣。二、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專長。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7條 …經與薦舉事實有關之機關(構)、學校、事業或團體推薦者,得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一、從事環境教育工作二十年以上,具有重大貢獻。二、原住民族或其他少數民族對傳統環境教育之技能、智慧、文化價值維護與傳承,著有績效。三、曾擔任第…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8條 …或專科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學校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獲得十四個學分以上,且具有一年以上教學或從事環境教育工作經驗者,得以考試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前項考試以筆試及口試方式舉行,筆試各科目均及格者,…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9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以訓練合格證明文件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一、參加核發機關開辦之環境教育人員訓練,並經核發機關評量合格。二、參加環境教育機構辦理之環境教育人員訓練,並經核發機關評量合格。前項訓練之課程時數應達一百小時…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0條 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應檢具以下文件:一、申請書。二、依第四條規定申請者,應檢具相關之學位證書及學分證明文件。三、依第五條規定申請者,應分別檢具相關教學、工作年資、志願服務證明文件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四、依第六條規定申請…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核發機關受理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申請後,應於七日內進行程序審查,其申請文件符合規定者,除以薦舉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及學校依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指定之人員免繳納審查費外,應通知申請者於十五日內繳納新臺幣一千元之審查費及審查所需…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2條 核發機關應於收到審查費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完成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經審查認有應補正情形者,應通知其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駁回其申請。前項審查期間,必要時得延長之,但不得逾三個月,並以延長一次為限;補正日數不計入審查期間。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3條 核發機關辦理環境教育人員之認證,應邀集相關機關及專家學者參與審查。
- 行政環境教育人員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14條 核發機關核發認證證明文件之應記載事項如下:一、環境教育人員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二、核發機關。三、核准日期、字號。四、環境教育人員類別(行政、教學或二者兼具)。五、環境教育教學人員專業領域。六、認證取得方式。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