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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 30 頁-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20條 …名冊表,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始得執行檢定工作。經民航局委託辦理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或認可業務之機關(構)或團體,其檢定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一、大專以上畢業。二、具有飛航模擬訓練設備工作相關經驗三年以上並經民航局審核或認可。…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21條 經民航局委託辦理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或認可業務之機關(構)或團體,由民航局發給委託證書;其有效期間自發給之日起至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4條 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證書與認可檢定證之核發、換發、補發之證照費用,應依附件七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及認可費用收取規定收取之。
- 行政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檢定管理規則 第25條 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廢止其檢定證書或認可檢定證:一、設備遷移。二、經拆卸致無法提供飛航訓練或考驗。三、未依規定進行測試、維護或管理,致不能維持其性能基準。四、不符合主檢定測試指南,未能於三十日內完成改善措…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2條 申請以飛機、直昇機或自由氣球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應先取得航空器停駐場所提供者之同意書後,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申請,核轉交通部核准籌辦:一、申請書(如附件一)。二、航空器使用計畫…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3條 依前條核准籌辦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之申請人,應於核准籌辦期間內,檢附維護計畫(包括維護組織、人員、訓練計畫及維修能力)一式二份,申請民航局核准後,始得引進航空器。前項自國外引進之航空器,其機齡不得超過十年。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4條 依第二條核准籌辦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之申請人,應於核准籌辦期間內,購置航空器及具有依相關法規從事安全飛航之能力,並經民航局完成飛航安全能力審查合格後,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由民航局發給核准文件,始…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5條 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應持有所引進航空器之全部所有權。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6條 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變更或新增航空器,應檢附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文件,申請民航局核轉交通部核准籌辦,並於核准籌辦期間內依第三條及第四條之規定辦理。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之航空器所停駐之場所有變更時,應取得提…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6-1條 依第二條及前條核准籌辦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核准籌辦期間為一年。但有正當理由,得於期間屆滿前敘明理由,向民航局申請核轉交通部同意延展。依前項規定申請延展者,延展期間不得逾一年,並以一次為限。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7條 以飛機或直昇機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其起飛及降落應於航空站或民營飛行場為之,飛航申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使用民用機場及民營飛行場應於預計起飛二工作日前、使用軍民合用機場應於預計起飛三工作日前,由航空器所有人或其代理…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本條文有附件第7-1條 以自由氣球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應於活動一個月前,檢附活動計畫書向民航局申請核准。前項活動計畫書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申請事由。二、活動內容(含航空器國籍標誌及登記號碼、活動預計起訖時間)。三、活動空域(含使用空域…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8條 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有下列情形者,應依法向有關機關辦妥登記後十五日內,報請民航局備查:一、地址變更。二、個人變更姓名。三、法人變更名稱、代表人、董(理)事、監察人(監事)。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9條 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應投保責任保險。前項投保責任保險金額,準用航空客貨損害賠償辦法之規定。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10條 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攜帶危險物品時,應依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11條 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不得以其航空器從事營利性飛航或出租供他人從事飛航活動。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12條 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其搭載乘員名冊及貨物艙單或其電子檔,應自起飛之日起至少保存二年,以備民航局查核。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13條 民航局應派員檢查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之各項人員、設備、飛航作業及活動,受檢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結果發現有缺失者,應通知其限期改善。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13-1條 申請核准籌辦或從事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者,其應繳納之審查費如下:一、依第二條申請核准籌辦者,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二、依第四條申請核准從事活動者,應繳納審查費新臺幣二萬一千元。
- 行政自用航空器飛航活動管理規則 第13-2條 本規則各項飛航申請得於民航局所指定之資訊系統以電子化方式為之。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2條 …員,包括機長及副駕駛員。機長指由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指派,於飛航時指揮並負航空器作業及安全責任之駕駛員;副駕駛員指機長以外之駕駛人員。三、飛航工程師:指領有檢定證、體格檢查及格證,在航空器上擔任機械操作、管理及維護工作之…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7條 航空人員檢定證自發證之日起有效期間為五年,飛航教師檢定證有效期間為二年。並依下列各款規定辦理:一、屆期重簽:檢定證持有人除經撤銷或廢止外,得於屆期前三個月內檢附六個月內之半身照片及有效檢定證影本辦理重簽。二、逾期檢定:航…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1條 …員檢定證持有人有特定操作限制、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限制於飛航模擬訓練設備內從事飛航教學或其他經民航局認定需要者,民航局得於其檢定證註記。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2條 …二、滑翔機自用駕駛員檢定。十三、滑翔機商用駕駛員檢定。十四、飛航教師檢定。十五、儀器飛航檢定。十六、無線電溝通英語專業能力檢定。經前項第十五款儀器飛航檢定合格者,不另發給儀器飛航檢定證。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及第十四款未經…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3條 …機駕駛員應年滿十八歲。五、民航運輸駕駛員應年滿二十一歲。六、飛航教師應年滿二十三歲,最高不得逾六十五歲。但為飛航模擬訓練設備教學者,不在此限。商用駕駛員、多組員飛機駕駛員及民航運輸駕駛員執行飛航任務時,不得逾六十五歲。民…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6條 航空器駕駛員應備有飛航紀錄簿或民航局認可之紀錄,用以登錄並證明其飛航經驗及飛航時數;持有外國航空器駕駛員檢定證者,得採計其飛航時數。多組員操作航空器時,應分別登錄飛航時間、工作席位飛航時間及實際操控航空器時間。申請航空器…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7條 儀器飛航時間之登錄應限於:一、航空器駕駛員在飛航航空器內執行實際或模擬儀器天氣情況下全部之儀器飛航時間。二、航空器駕駛員在飛行模擬機或飛行訓練器內執行模擬儀器天氣情況下全部之儀器飛航時間。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18條 下列各款所訂之飛航時間得認定並登錄為機長之飛航時間:一、學習駕駛員於訓練階段之單飛及單飛後飛航教師帶飛而實際操控航空器之時間。二、航空器駕駛員擔任機長或非擔任機長而實際操控航空器之飛航時間。三、飛航教師教學或教師駕駛員之…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21條 學習駕駛員單獨飛航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一、領有民航局核發之學習駕駛證。二、通過飛航教師之下列學科考驗。(一)民用航空法及相關法規。(二)航空器性能。(三)航空器操作限制。三、完成學習駕駛員之訓練科目,其訓練科目由民航局訂…
- 行政航空人員檢定給證管理規則 第22條 學習駕駛員之飛航紀錄簿應由飛航教師簽可。但自由氣球學習駕駛員之飛航紀錄簿,應由自由氣球商用駕駛員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