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的搜尋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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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藥事法 第25條 本法所稱標籤,係指藥品或醫療器材之容器上或包裝上,用以記載文字、圖畫或記號之標示物。
  2. 行政藥事法 第26條 本法所稱仿單,係指藥品或醫療器材附加之說明書。
  3. 行政藥事法 第32條 醫療器材販賣或製造業者,應視其類別,聘用技術人員。前項醫療器材類別及技術人員資格,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4. 行政藥事法 第40條 製造、輸入醫療器材,應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並繳納費用,經核准發給醫療器材許可證後,始得製造或輸入。前項輸入醫療器材,應由醫療器材許可證所有人或其授權者輸入。申請醫療器材查驗登記、許可證變更、移轉、展延登記、換發…
  5. 行政藥事法 第49條 藥商不得買賣來源不明或無藥商許可執照者之藥品或醫療器材。
  6. 行政藥事法 第54條 藥品或醫療器材經核准發給藥物輸入許可證後,為維護國家權益,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得加以管制。但在管制前已核准結匯簽證者,不在此限。
  7. 行政藥事法 第57條 …始得製造。但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無需符合藥物優良製造準則之醫療器材製造業者,不在此限。符合前項規定,取得藥物製造許可之藥商,得繳納費用,向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申領證明文件。輸入藥物之國外製造廠,準用前二項規定,並由中央衛生…
  8. 行政藥事法 第77條 …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對於涉嫌之偽藥、劣藥、禁藥或不良醫療器材,就偽藥、禁藥部分,應先行就地封存,並抽取樣品予以檢驗後,再行處理;就劣藥、不良醫療器材部分,得先行就地封存,並抽取樣品予以檢驗後,再行處理。其對衛生有…
  9. 行政藥事法 第78條 經稽查或檢驗為偽藥、劣藥、禁藥及不良醫療器材,除依本法有關規定處理外,並應為下列處分:一、製造或輸入偽藥、禁藥及頂替使用許可證者,應由原核准機關,廢止其全部藥物許可證、藥商許可執照、藥物製造許可及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
  10. 行政藥事法 第79條 查獲之偽藥或禁藥,沒入銷燬之。查獲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如係本國製造,經檢驗後仍可改製使用者,應由直轄市或縣(市)衛生主管機關,派員監督原製造廠商限期改製;其不能改製或屆期未改製者,沒入銷燬之;如係核准輸入者,應即封存,…
  11. 行政藥事法 第80條 …輸入。二、經依法認定為偽藥、劣藥或禁藥。三、經依法認定為不良醫療器材或未經核准而製造、輸入之醫療器材。四、藥物製造工廠,經檢查發現其藥物確有損害使用者生命、身體或健康之事實,或有損害之虞。五、製造、輸入藥物許可證未申請展…
  12. 行政藥事法 第81條 舉發或緝獲偽藥、劣藥、禁藥及不良醫療器材,應予獎勵。
  13. 行政藥事法 第84條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醫療器材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明知為前項之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依前項規定處罰之。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
  14. 行政藥事法 第85條 …或輸入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之劣藥或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或明知為前項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而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
  15. 行政藥事法 第90條 …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製造或輸入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第四款之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前項之劣藥或不良醫療器材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二千萬元以…
  16. 行政藥事法 第93條 …示及販售違反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第八條第三項規定所定辦法。二、醫療器材之分級及管理違反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第十三條第二項規定所定辦法。三、藥物樣品、贈品之使用及包裝違反中央衛生主管機關依第五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所定辦法。違反第十…
  17. 行政藥事法 第97-1條 依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提出申請之案件,其送驗藥物經檢驗與申請資料不符者,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自檢驗結果確定日起六個月內,不予受理其製造廠其他藥物之新申請案件。前項情形於申復期間申請重新檢驗仍未通過者…
  18. 行政藥事法 第104-2條 依本法申請證照或事項或函詢藥品查驗登記審查準則及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等相關規定,應繳納費用。前項應繳費用種類及其費額,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19. 行政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23-1條 …病及其他危及生命有醫療需求之兒童,為維持生命所需之適用藥品及醫療器材,應建立短缺通報及處理機制。
  20. 行政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10條 …。二、護理站:(一)準備區、工作車。(二)護理紀錄櫃、藥品、醫療器材存放櫃及藥物專用冰箱。(三)急救配備:氧氣、鼻管、人工氣道、氧氣面罩、抽吸設備、喉頭鏡、氣管內管、甦醒袋、常備急救藥品。(四)輪椅。(五)污物或醫療廢棄…
  21. 行政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15條 …。二、護理站:(一)準備區、工作車。(二)護理紀錄櫃、藥品、醫療器材存放櫃及藥物專用冰箱。(三)急救配備。(四)輪椅。(五)污物或醫療廢棄物收集設備。三、日常活動場所:設餐廳、交誼休閒活動等所需之空間及設備,平均每人有四…
  22. 行政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17條 …。二、護理站:(一)準備區、工作車。(二)護理紀錄櫃、藥品、醫療器材存放櫃及藥物專用冰箱。(三)急救配備。(四)輪椅。(五)污物或醫療廢棄物收集設備。三、日常活動場所:設多功能活動所需之空間及設備。四、空調設備:其為中央…
  23. 行政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23條 …。二、護理站:(一)準備區、工作車。(二)護理紀錄櫃、藥品、醫療器材存放櫃及藥物專用冰箱。(三)急救配備。(四)污物或醫療廢棄物收集設備。三、每一單元日常生活基本設施,除寢室外,並設客廳、餐廳、簡易廚房、衛浴設備(盥洗間…
  24. 行政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26條 …。二、護理站:(一)準備區、工作車。(二)護理紀錄櫃、藥品、醫療器材存放櫃及藥物專用冰箱。(三)急救配備。(四)污物或醫療廢棄物收集設備。三、日常活動場所:設餐廳、會客室、閱覽室、休閒、康樂活動室、宗教聚會場所及其他必要…
  25. 行政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第28條 …。三、護理站:(一)準備區、工作車。(二)護理紀錄櫃、藥品、醫療器材存放櫃及藥物專用冰箱。(三)急救配備。(四)污物或醫療廢棄物收集設備。前項機構得視服務對象需要,設置空調設備;其為中央空氣調節系統者,應具有以火警自動警…
  26. 行政離島建設條例 第10-1條 …購物商店自國外進儲供展示陳列及銷售予旅客之保稅貨物,除藥品及醫療器材外,得免為中文標示。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進儲供銷售國內產製之貨物,在一定金額或數量範圍內銷售予旅客,並由其隨身攜出離島地區者,免徵貨物稅、菸酒稅及菸品健康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