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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 10 頁- 行政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10條 本辦法所定就業期間之起算日期,為退除役官兵依規定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農民健康保險或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等職業相關保險之生效日;未參加者,推定為未就業。本辦法所定同一就業機構及連續就業,以申請人參加前項所…
- 行政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12條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提供加入相關公會或執行業務證明。(五)查詢退除役官兵身分及勞工保險或其他保險資料同意書。(六)依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申請者,應檢附屆退官兵薦訓證明文件影本。(七)其他經輔導會指定之文件。二、推介就業…
- 行政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15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發給津貼:一、非本條例第二條所定退除役官兵。二、喪失或停止退除役官兵權益期間。三、第二類退除役官兵逾輔導期限。四、不符第六條或第七條申請條件。五、逾第九條第二項、第十一條第三項或第四項所定申請…
- 行政促進退除役官兵穩定就業津貼發給辦法 第16條 退除役官兵就業期間發生本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所定停止權益情形,其津貼之計算,應扣除停止權益期間占就業期間比率之數額。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下稱本條例)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第2條 本條例第二條所定之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符合本辦法規定者,得申請補助。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第3條 本辦法所定職業訓練之補助,以參加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下稱輔導會)公告之機關(構)辦理職業訓練班為限。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第4條 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費用補助之申請,每年以二次為限;其各次受補助金額應合併計算,逾下列補助總額度上限部分,不予補助:一、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新臺幣十二萬元。二、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新臺幣八萬元。前項訓練費用以實施該職業訓…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參加職業訓練補助辦法 第5條 …不能補正或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補正。三、非本條例第二條所定退除役官兵。但依前項規定申請備案者,不在此限。四、喪失或停止退除役官兵權益期間。五、第二類退除役官兵逾輔導期限。六、具公務人員、教師身分。七、非第三條公告之職業…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創業輔導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創業輔導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2條 本辦法適用之對象為本條例第二條所定之退除役官兵。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創業輔導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3條 具有工作能力及創業意願之退除役官兵,得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輔導會)所屬榮民服務處(以下簡稱榮服處),申請參加下列創業輔導措施:一、創業諮詢輔導及適性分析。二、創業知能課程。三、創業研習活動。四、創業座談。…
-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創業輔導及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4條 退除役官兵申請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應符合下列條件:一、應為所創事業負責人,且實際參與工作者。二、獲得各級政府創業貸款,並正常繳息者。三、未領有各級政府創業貸款利息補貼者。四、未接受輔導會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