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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 15 頁-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7條 檢疫物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收檢疫費:一、軍用物資持有軍事機關證明文件。二、進口軍、公糧食持有糧政機關證明文件。三、在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動植物檢疫物檢疫作業辦法(以下簡稱攜帶檢疫作業辦法)第二條第一項及經郵寄…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8條 輸出檢疫物品以外幣為貨款者,按財政部關務署訂定每旬報關適用外幣匯率表換算為新臺幣,核計檢疫費。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9條 動植物檢疫機關派員執行臨場檢疫、檢疫處理、押運、設施或場地審查等檢疫業務,依下列規定計收臨場費:一、每人每次五百元。但無法於當日往返者,其費用依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之各項費用基準計收。二、每批檢疫物品計收檢疫人員一人…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0條 輸出入動物須送動植物檢疫機關所備場所隔離檢疫者,或經核准在其他指定場所隔離檢疫者,依附表一動物繫留費收費基準計收動物繫留費。逾越檢疫繫留規定時限後之繫留費,依延長繫留日數計收場地費及延長作業費。在其他指定場所隔離者,經檢…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1條 輸出入之動物在隔離檢疫期間死亡,其屍體經焚燬處理者,依附表二動物屍體焚燬費收費基準計收動物屍體焚燬費。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12條 申請人或其代理人申請延長檢疫作業者,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延長作業依工作性質區分為檢疫延長作業及動物隔離檢疫延長作業。二、延長作業時間區分如下:(一)平常日延長作業時間為上午六時至上班前,中午休息時間及下班後至下午十時前。…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13條 輸出入之檢疫物品經檢疫後,認須再為下列處理者,依下列規定計收檢疫處理費:一、燻蒸、消毒,依附表三計收檢疫處理費。二、海沒、飼養、栽培、運送、銷燬:依實際支出計收檢疫處理費。輸出入檢疫案件,除臨櫃自行繕打申請書或網路申報者…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14條 輸出檢疫物品依下列規定計收檢疫標識工本費:一、一般檢疫標識:每件一張,每張一元。二、貨櫃專用檢疫標識:貨櫃每櫃一張,每張八十元。旅客及服務於車、船、航空器人員攜帶檢疫物品輸出或經郵遞輸出植物檢疫物品在攜帶檢疫作業辦法第二…
- 行政動植物檢疫規費收費實施辦法 第15條 各種檢疫證明書之分割、補發、換發、繕發副本,每份新證明書計收工本費一百二十元。
- 行政疫區植物或植物產品土壤及其包裝容器栽培介質遷移核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植物防疫檢疫法第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3條 …時,應檢附申請書載明下列資料,於預定輸入前三個月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請核發輸入檢疫條件函:一、預定輸入日期、輸入牛隻數量、耳標格式、輸出國、隔離檢疫場地點、屠宰場地點與相關運輸路徑及受委託檢驗之動物衛生檢驗研究機構同意…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4條 輸入牛隻應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三條所定之牛之輸入檢疫條件之規定。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5條 輸入人應於牛隻到達港、站時,檢附輸出國檢疫機關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正本及相關文件向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申報檢疫。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6條 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受理輸入牛隻之檢疫,除查驗該批牛隻與輸出國檢疫機關簽發之動物檢疫證明書內容相符外,須經臨場檢疫合格後,押運至隔離檢疫場辦理隔離檢疫。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7條 輸入人應於隔離檢疫期間,委託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認可之動物衛生檢驗研究機構針對輸入牛隻採血施以下列疫病之檢測,結果需為陰性:一、口蹄疫(Footandmouthdisease):酵素結合免疫吸附反應試驗。二、藍舌病(Blu…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8條 隔離檢疫期間,隔離檢疫場之駐場人員應每日記錄牛隻之健康狀態,如發現牛隻有疫病徵兆時,應立即通報隔離檢疫場所在地之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9條 輸入牛隻經隔離留檢期滿,經隔離檢疫場所在地之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查對牛隻隔離檢疫紀錄、疫病檢測結果與健康情況,合於健康放行者,即由到達港、站之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簽發輸入動物檢疫證明書後予以放行。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10條 完成隔離檢疫牛隻經放行後未能於二十四小時內於指定屠宰場屠宰者,應運送至第三條第一項第三款所指定之飼養場暫時飼養,並於隔離檢疫放行後三個月之追蹤檢疫期間除送往指定屠宰場屠宰外不得擅自移動或移作其他用途。前項牛隻應於隔離檢疫…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11條 …備查,動物防疫機關並得視需要隨時前往實地查核。輸入牛隻於隔離檢疫場或指定飼養場,如發生單側耳標掉落時,輸入人應立即報請輸出入動物檢疫機關派員補發耳標,供其補釘。如發生雙側耳標均掉落致牛隻身份無法辨識時,該牛隻應予撲殺銷燬…
- 行政屠宰用牛隻輸入檢疫作業辦法 第12條 牛隻自到達港、站運送至隔離檢疫場、自隔離檢疫場運送至指定屠宰場或飼養場等途中之運輸過程,其運輸工具須具有防範糞尿外溢之裝置。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1條 本辦法依植物防疫檢疫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2條 輸入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禁止輸入之植物檢疫物(以下簡稱特定植物檢疫物)者,輸入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擬輸入之特定植物檢疫物名稱、數量、來源、基本資料及其有害生物疫情資料…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3條 前條第一項第三款隔離管制計畫之隔離處所,植物檢疫機關認有必要時,得派員實地查核確認其隔離處所及隔離管制計畫可避免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及有害生物逸散。實地查核經植物檢疫機關限期命其改善而未改善者,不予核准前條第一項之申…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4條 …請書,並檢附變更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核准使用期間,最長以五年為限。但供依法寄存用途者,最長以三十年為限。輸入人得於核准使用期間屆滿三十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其展延期間以五年…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5條 輸入人輸入特定植物檢疫物時,應檢附輸入許可,向植物檢疫機關申請檢疫。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6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核准使用期間,分讓予使用人前,使用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一、擬分讓之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名稱、數量。二、使用計畫:其內容應包括使用目的、使用方式或實驗、…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7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核准分讓後使用期間,再分讓予其他使用人時,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其他使用人應檢附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六款之文件、資料與原使用人同意分讓證明文件並附註原分讓許可文號,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8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經核准輸入或分讓後,輸入人、使用人於核准使用期間應遵行下列安全管制措施:一、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於國內運輸時,應由植物檢疫機關加封後派員押送或由輸入人、使用人運送;押送或運送所需之交通工具及其…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9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使用期間,植物檢疫機關應依下列規定,派員檢查隔離處所狀態、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使用情形及是否有逸散或發現有害生物:一、供實驗、研究、教學或展覽者:每三個月至少檢查一次。二、供依法寄存者或其他經…
- 行政特定植物檢疫物及物品輸入核准辦法 第10條 特定植物檢疫物或其衍生物使用完畢或使用期間屆滿、或違反第八條之安全管制措施且經植物檢疫機關限期命其補正或改善而屆期未完成補正或改善者,應會同植物檢疫機關辦理再輸出或銷燬。除供展覽用途外,輸入人、使用人得於核准使用期間屆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