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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37條 …單位勞動場所發生下列職業災害之一者,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一、發生死亡災害。二、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三人以上。三、發生災害之罹災人數在一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災害。勞動檢查機構…
  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38條 …指定之事業,雇主應依規定填載職業災害內容及統計,按月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並公布於工作場所。
  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39條 工作者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申訴:一、事業單位違反本法或有關安全衛生之規定。二、疑似罹患職業病。三、身體或精神遭受侵害。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為確認前項雇主所採取之預防及處置措施,得實施調查…
  4.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1條 …項或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項之規定。三、違反中央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依第三十六條第一項所發停工之通知。四、故意違反第三十七條第四項規定,未經許可而移動或破壞現場。法人犯前項之罪者,除處罰其負責人外,對該法人亦科以前項之罰…
  5.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7條 代行檢查機構執行職務,違反本法或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其情節重大者,中央主管機關並得予以暫停代行檢查職務或撤銷指定代行檢查職務之處分。
  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4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公布其事業單位、雇主、代行檢查機構、驗證機構、監測機構、醫療機構、勞工健康服務專業機構、訓練單位或顧問服務機構之名稱、負責人姓名;其經主管機關處以罰鍰者,應公布該罰鍰處分之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
  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 第20條 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得派員查核顧問機構之業務,並要求其提出證明文件、表冊及有關資料;顧問機構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8.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 第22條 …、指派非顧問人員提供服務。四、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勞動檢查機構或受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專業團體之查核。五、未依前條規定期限改正。
  9.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顧問服務機構與其顧問服務人員之認可及管理規則 第24條 …日起五年內,顧問機構不得再為其提出登錄之申請。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對於具有醫療法所定醫事人員資格之顧問人員,涉有違反醫療法相關規定者,得依職權移請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處理。
  10.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2條 …用於全部或一部分事業,並得依工作性質、規模分別訂定,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事業單位訂定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其適用區域跨二以上勞動檢查機構轄區時,應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11.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4條 中央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為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監督及檢查,於必要時,得要求代行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人員,提出相關報告、紀錄、帳冊、文件或說明。
  12.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6條 勞動檢查機構依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實施安全衛生檢查、通知限期改善或停工之程序,應依勞動檢查法相關規定辦理。
  13.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7條 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雇主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所稱雇主,指罹災勞工之雇主或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監督從事勞動之罹災工作者工作場所之雇主;所稱應於八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指事業單位明知或可得而知已發生規定之職業…
  14.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49條 勞動檢查機構應依本法第三十七條第三項規定,派員對事業單位工作場所發生死亡或重傷之災害,實施檢查,並調查災害原因及責任歸屬。但其他法律已有火災、爆炸、礦災、空難、海難、震災、毒性化學物質災害、輻射事故及陸上交通事故之相關檢…
  15.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條 …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其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離職時,應即報當地勞動檢查機構備查。
  16.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6條 …置管理人員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內容及方式登錄,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變更時,亦同。
  17.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87條 …(如附表三),並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內容及方式登錄,報請勞動檢查機構備查;變更時,亦同。
  18. 行政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2條 代行檢查機構(以下簡稱代檢機構)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一、曾從事具有危險性之機械或設備(以下稱機械或設備)之研究、設計、檢查或相關教育訓練等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之行政機關、學術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非由受檢事業單位人員擔任代…
  19. 行政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4條 …、代行檢查機械或設備之數量。三、代行檢查項目之種類。四、勞動檢查機構之人力負擔。五、代檢機構之資格條件。前項指定,必要時以公開甄選方式辦理。
  20. 行政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12條 代檢機構得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請發給實施代行檢查所必要之有關資料或前往以抄寫、複印或攝影等方式複製資料。
  21. 行政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23條 …檢查不合格者,應告知事業單位不合格事項,並由代檢機構報請勞動檢查機構依法處理;對已持有檢查合格證者,應於原檢查合格證記事欄或其他必要文件上記載不合格情形,並通知受檢單位改善。
  22. 行政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29條 …管理情形。四、其他必要之項目。中央主管機關必要時,得會同勞動檢查機構辦理。
  23. 行政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代行檢查機構管理規則 第30條 中央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於下列情形,得對代檢機構實施檢查品質監督:一、不定期對代檢業務實施品質管理抽查。二、對代檢機構報告之檢查結果資料審核有必要者。三、代行檢查判定結果有疑義者。四、受檢單位申訴代行檢查品質不良者。勞…
  24. 行政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第9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下列各款規定之一之作業,經勞動檢查機構認定後,免除設置下列各款規定之設備:一、於周壁之二面以上或周壁面積之二分之一以上直接向大氣開放之室內作業場所,從事有機溶劑作業,得免除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第七條…
  25. 行政危險性機械及設備檢查費收費標準 第2條 依本法申請危險性機械或設備之檢查,檢查機構或代行檢查機構應依本標準收取檢查費。
  26. 行政勞動檢查法 第3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一、勞動檢查機構:指中央或直轄市主管機關或有關機關為辦理勞動檢查業務所設置之專責檢查機構。二、代行檢查機構:指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辦理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之行政機關、學術機構或非營利法人。三、勞動檢查員…
  27. 行政勞動檢查法 第5條 勞動檢查由中央主管機關設勞動檢查機構或授權直轄市主管機關或有關機關專設勞動檢查機構辦理之。勞動檢查機構認有必要時,得會同縣(市)主管機關檢查。前項授權之勞動檢查,應依本法有關規定辦理,並受中央主管機關之指揮監督。勞動檢查…
  28. 行政勞動檢查法 第6條 …二、監督檢查重點。三、檢查及處理原則。四、其他必要事項。勞動檢查機構應於前項檢查方針公告後三個月內,擬定勞動監督檢查計畫,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核備後實施。
  29. 行政勞動檢查法 第7條 勞動檢查機構應建立事業單位有關勞動檢查之資料,必要時得請求有關機關或團體提供。對於前項之請求,除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外,有關機關或團體不得拒絕。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年定期公布勞動檢查年報。
  30. 行政勞動檢查法 第10條 勞動檢查員由勞動檢查機構依其專長及任務之特性指派,執行第四條所定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