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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10條 …始得參加。二、教育實習: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者,始得向師資培育之大學申請修習包括教學實習、導師(級務)實習、行政實習、研習活動之半年全時教育實習。前項第一款教師資格考試,其參加考試之資格、報名程序、應檢附之文件、資料、應繳納…
  2.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11條 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造具名冊,送中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一、取得學士以上學位。二、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或證明。三、通過教師資格考試。四、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前項教師證書之格式、申請程序、審查、核…
  3.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14條 …實施;公費生畢業後,應至偏遠或特殊地區學校服務。各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國家語言公費生培育者,應配合主管機關所提需求,開設國家語言及其相關文化課程。助學金受領之資格、審查、數額、經費之編列、公費之數額、公費生公費受領年限、應…
  4.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16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應有實習就業輔導單位,辦理教育實習、輔導畢業生就業及地方教育輔導工作。前項地方教育輔導工作,得包括教師在職進修,並結合各級主管機關、教師進修機構及學校或幼兒園共同辦理之;其實施方式、內容、對象及其他相關事項…
  5.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17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兒園及特殊教育學校(班)配合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全時教育實習者,主管機關應督導辦理教育實習相關事宜,並給予必要之經費及協助。
  6.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18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得設立與其培育之師資類科相同之附設實驗學校、幼兒園或特殊教育學校(班),以供教育實習、實驗及研究。
  7.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19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及教育實習,其收取費用之項目、用途及數額,不得逾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並應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8.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20條 …修:一、單獨或聯合設立教師進修機構。二、協調或委託師資培育之大學開設各類型教師進修課程。三、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社會教育機構或法人開辦各種教師進修課程。前項第二款師資培育之大學得設專責單位,辦理教師在職進修,並應依原住民…
  9.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23條 …格檢定:一、繼續擔任教職,並修畢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六年五月四日專案辦理之教育專業課程。二、擔任教職累積五年以上。
  10. 行政師資培育法 第24條 …者,於一百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以前由中央主管機關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專案辦理教育專業課程,提供其進修機會。前項人員修畢教育專業課程成績合格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發給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依前項規定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
  11. 行政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第2條 本法第三條第三款師資職前教育課程由各師資培育之大學依教師專業素養指引及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基準自行規劃,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
  12. 行政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第4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依本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合併規劃之中小學校師資類科,其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修習、教師資格考試之實施方式與內容及教育實習之修習,經師資培育審議會審議通過後,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13. 行政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第5條 …合格教師證書,並修畢中等學校類科其他專門課程者,由師資培育之大學發給任教專門課程認定證明書及專門課程學分表,並造具名冊送中央主管機關發給該類科教師證書,免依規定參加教師資格檢定。已取得本法第七條國民小學類科合格教師證書,…
  14. 行政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第6條 …依本法第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之學生,依大學法規定,取得畢業資格者,得不繼續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先行畢業。本法第八條第三項所定師資培育之大學招收大學畢業生,修習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稱為學士後教育學分…
  15. 行政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 第8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依本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所設教師在職進修專責單位辦理之各項進修,其授予學位或發給學分證明書,除依本法相關規定外,並依大學法及學位授予法相關規定辦理。
  16. 行政教師進修研究等專業發展辦法 第14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師資培育之大學,應積極推動多元之教師專業發展活動,提供教師專業發展之必要支持及協助,並採取下列措施: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一)整合所屬機關(構)、單位之教師專業發展資…
  17. 行政各級學校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內容及實施辦法 第3條 大學、專科學校二年制與五年制後二年及其相當層級之進修學校,其全民國防教育課程,參照下列課程規劃:一、國際情勢:包括區域安全、武裝衝突法、國際關係及其他相關課程。二、國防政策:包括國防與政治、國家安全政策與法制、大陸政策及…
  18. 行政專科學校軍訓教官編制員額資格遴選辦法 第13條 大學置軍訓教官者,其編制、員額、資格及遴選,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19. 行政少年矯正學校教育實施事項督導辦法 第6條 第二條第二項第四款之升學及技能檢定,項目如下:一、大學入學考試輔導。二、四技二專入學考試輔導。三、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輔導。四、技能檢定輔導。五、學生生涯輔導。
  20. 行政非學校型態機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 第5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公、私立大學、經核准立案之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以下均簡稱評鑑單位)組成評鑑小組辦理成效評鑑。前項所定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經核准立案之全國性學術團體或經核准立…
  21. 行政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30條 …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證明者,得依相關法規規定,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一、完成至少三年實驗教育。二、就讀高級中等學校及參與實驗教育時間合計至少三年。符合前項情形之一者,其實驗教育證明,應註明已修業完成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教育。
  22. 行政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 第11條 …育學生符合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二項規定者,得報考二年制專科學校或大學學士班;其錄取者應於入學註冊前,繳交完成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證明。
  23.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第2條 …就教師組織、家長團體、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團體及設有教育系、所之大學推薦二倍以上人數之參考名單中擇聘之。第二項第五款教師代表、家長代表,於辦理該校校長之遴選時,始具委員資格。教師代表,應由該校專任教師選舉產生,投票人數不得少…
  24.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 第18條 師資培育之大學附屬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委由各該主管機關遴選合格人員聘任者,其遴選聘任程序,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25.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評鑑辦法 第4條 本部得委託大學,或其他經核准立案之學術團體或設立宗旨與教育事業相關之專業評鑑機構(以下簡稱受託評鑑機構)辦理學校評鑑。前項受託評鑑機構,應具備學校評鑑之專業客觀能力,足以進行評鑑項目設計與分析、評鑑程序與指標研擬及評鑑基…
  26. 行政高級中等學校辦理職業繼續教育辦法 第11條 …教育學分課程累計達一百五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者,得依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第十三款規定,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包括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並得依入學專科學校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第二條第一款規定,以…
  27. 行政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評鑑獎勵輔導及接續辦理辦法 第6條 本部得自行或委託公、私立大學、經核准立案之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以下均簡稱評鑑單位)組成評鑑小組辦理評鑑。前項所定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經核准立案之全國性學術團體或經核准立案且設立宗旨與教育事業相…
  28. 行政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評鑑辦法 第5條 各該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公、私立大學、經核准立案之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以下均簡稱評鑑單位)組成評鑑小組辦理評鑑。前項所定學術團體或專業評鑑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一、經核准立案之全國性學術團體或經核准立案且設立宗旨與教…
  29. 行政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9條 …員任用條例、教師法、國民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專科學校法、大學法、私立學校法、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特殊教育法、學位授予法、師資培育法、學生輔導法、國民體育法及其相關法規之部分規定,並應載明其不適用之相關規定。私立實驗教育…
  30. 行政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 第23條 …範之範圍內,得不適用國民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專科學校法、大學法、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特殊教育法、學位授予法、師資培育法、學生輔導法、國民體育法及其相關法規之部分規定,並應載明其不適用之相關規定。屬第二項但書情形者,併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