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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再生資源再生利用管理辦法 第15條 …,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應有防止污染地面水體、地下水體、空氣、土壤之設備或措施。二、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應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再生利用再生資源之名稱。三、具有防止再生利用再生資源掉落、溢散、洩漏、散發惡臭及影響四周環境品質之…
  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2條 …置廢(污)水(前)處理設施。(二)納入污水下水道系統。(三)土壤處理。(四)委託與受託處理。(五)設置管線排放於海洋。(六)貯留廢(污)水。(七)稀釋廢(污)水。(八)回收使用廢(污)水。(九)逕流廢水污染削減措施。(十…
  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5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有疏漏污染物或廢(污)水至水體、土壤之虞者,應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其疏漏至作業環境之污染物或廢(污)水應收集處理,並記錄疏漏日期、時間、原因、水量及收集處理情形,保存三年。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有疏漏污…
  4.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23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土壤處理者,應併同採行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水措,作為暫停土壤處理時之替代措施。但已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辦理,得以桶裝、槽車或其他非管線、溝渠,清除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之廢(污)水,至作業環境外者,不在此限…
  5.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24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產生之廢(污)水,應經前處理至符合土壤處理標準,始得採行土壤處理。
  6.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25條 …)水,作為花木澆灌。五、設置不透水材質設施,隔絕廢(污)水與土壤接觸。
  7.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26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於土壤處理之適用土地區段下坡處設置攔水渠,妥善收集處理溢流之廢(污)水。但土壤處理後無溢流水者,不在此限。
  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27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依廢(污)水排放土壤處理許可證登記之排放期間,排放廢(污)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暫停排放廢(污)水:一、自中央氣象署發布大雨、豪雨特報日起,至解除日後三日之期間。二、土壤飽和萃取液導電度於二十五…
  9.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28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土壤處理者,應於排放廢(污)水於土壤前,設置採樣口。前項採樣口應符合下列規定:一、可供主管機關人員進出至採樣口之道路。二、設置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量測排放於土壤之廢(污)水水量。三、設置告示…
  10.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3-1條 …理設施可獨立分割,且回收系統無廢(污)水直接排放至地面水體或土壤。前項第三款淨化原廢水後回收至製程之行為,經主管機關認有未具淨化原廢水水質之功能之虞,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限期通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提出淨化回收系統…
  11.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1條 …潛勢,選用足以防止滲漏之適當材質,並定期巡查檢視,以預防污染土壤、地下水。前項定期巡查檢視應作成紀錄,並保存三年備查。第一項事業屬貯存系統,且貯存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有機物者,應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
  1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2條 事業收容處理淤泥或含水量大於百分之三十之土壤、連續壁產生之皂土等營建剩餘土石方者,應每日記錄前述營建剩餘土石方之載運車輛進出情形、收容處理之土質種類、收容量及處理量,並作成紀錄,保存三年備查。
  1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6條 …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免檢測施灌農地區域地下水水質、土壤品質之背景值。
  14.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49-11條 …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資料後,每二年執行一次區域性之沼液沼渣品質、土壤品質及地下水水質監測,其監測項目如下:一、沼液、沼渣品質應包含總氮、總磷、銅、鋅等項目。二、地下水水質應包含氨氮等項目。三、施灌農地土壤品質應包含銅、鋅等項…
  15.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62條 …道系統有未經許可之廢(污)水排放、貯留、稀釋、注入地下水體、土壤處理、繞流排放或未符規定之管線、設施者,應依主管機關限期改善命令,封閉、拆移該管線或設施。
  16.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0-1條 …合約或出具同意書。三、沼液、沼渣應於施灌後一小時內,完全滲入土壤,施灌農地表面不得積留沼液。但以灌溉水混合溝灌或漫灌,不在此限。四、厭氧發酵後或再經曝氣處理後產生之沼液、沼渣,全量施灌於農地,作為農地肥分者,應備有暫停施…
  17.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本條文有附件第70-2條 …以施灌農地區域位址之民井或地下水水質監測井為之。六、施灌農地土壤品質背景值檢測報告,應包含土壤飽和萃取液導電度、銅、鋅等項目及土壤質地,並以地圖標示採樣地點。七、沼液沼渣輸(運)送方式及路線。八、施灌作業,應含沼液沼渣施…
  18.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0-6條 …分使用期間,地下水水質監測結果各項污染物指標有明顯上升趨勢或土壤品質檢測結果達土壤污染監測標準之限值。前項暫停沼液沼渣作為農地肥分期間之因應措施,應納入沼液沼渣農地肥分使用計畫併同審查。
  19.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0-9條 …量作為農地肥分而有排放於地面水體者,或不符合本章規定而排放於土壤或地面水體者,其排放地面水體或土壤應依本法規定辦理。
  20.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75條 …四、第四十九條之二之事業,應申報淤泥或含水量大於百分之三十之土壤、連續壁產生之皂土等營建剩餘土石方之每月載運車輛進出情形、收容處理之土質種類、收容量及處理量。
  21.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2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土壤處理廢(污)水者,除應依第七十三條至第七十五條規定申報外,並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每月作物種類、每公頃飼養頭數及土壤處理面積。二、排放於土壤之水質與檢測當日之水量及每月排放土壤之水量。三、土壤及…
  22.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5條 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採土壤處理者,其土壤及地下水監測,除依附表一規定辦理外,應另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土壤處理土地總面積未達一公頃者,於地下水流之上、下游中間處,設置一口地下水監測井,採取一個土壤樣品。二、土壤處理土地總面…
  23. 行政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 第86條 …統,且其廢(污)水排放於地面水體者,每三個月申報一次。三、採土壤處理者,其土壤樣品,每年申報一次。四、以海放管排放廢(污)水於海洋者,每三個月申報一次。主管機關得依實際需要,命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增加全部或部分申報項目之…
  24. 行政檢驗測定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第1條 …三條第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二項、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五十五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五十六條、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六十一條第二項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5.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18條 開發單位應就廢棄物儲存清除處理設施或儲槽等設施,評估其對土壤及地下水體之影響。
  26.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25條 …基地及毗鄰之受影響地區預測評估邊坡穩定、地基沈陷、地質災變、土壤污染及土壤液化等潛在可能性,並納入環境保護對策。
  27. 行政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53條 …或其他設備產生廢棄物及廢(污)水處理、自然景觀保護、地下水與土壤保護、土地再利用、植被覆蓋及其他有關對策。對於可能發生意外事故之評估,應包括型態、嚴重性、發生之可能性及對環境影響之程度與範圍。評估之影響期間,應分短、中、…
  28. 行政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合格證書規費收費標準 第1條 …清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二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五十五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五十六條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29. 行政環境基本法 第2條 …種天然資源及經過人為影響之自然因素總稱,包括陽光、空氣、水、土壤、陸地、礦產、森林、野生生物、景觀及遊憩、社會經濟、文化、人文史蹟、自然遺蹟及自然生態系統等。永續發展係指做到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之發展。
  30. 行政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第2條 …十一、衛生掩埋法:指將一般廢棄物掩埋於以不透水材質或低滲水性土壤所構築,並設有滲出水、廢氣收集及處理設施及地下水監測裝置之處理方法。二十二、封閉掩埋法:指將有害垃圾掩埋於以抗壓及雙層不透水材質所構築,並設有阻止污染物外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