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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 13 頁-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13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於航空器上裝載危險物品包裝件或裝有放射性物質之貨櫃時,應依技術規範之規定辦理。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檢查及確認危險物品包裝件或裝有放射性物質之貨櫃,於裝入航空器或貨運盤櫃前,無滲漏或破損之情形,始得裝…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14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對航空器所裝載之危險物品,因破損或滲漏導致之危害性污染,應即予清除。但其他法令另有規定,不在此限。受放射性物質污染之航空器,應即停止營運並接受檢查;經檢查符合技術規範及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之污染限值…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15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將危險物品裝載於航空器客艙或駕駛艙。但技術規範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16條 可能相互反應產生危險之危險物品,其包裝件不得裝載於航空器內相鄰位置或滲漏時會產生相互反應之位置。放射性物質包裝件裝載於航空器上時,應依技術規範及放射性物質安全運送規則之規定隔離。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17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於航空器裝載危險物品包裝件時,應保護其不受破損並應加以固定。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18條 標示限貨機運送之危險物品包裝件,應依技術規範規定裝載。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19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於航空器載運危險物品時,應於起飛前以書面通知機長技術規範規定之相關資訊。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20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於相關手冊中提供飛航組員執行空運危險物品所需資訊及緊急應變程序。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21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對乘客提示禁止託運或攜帶進入航空器之危險物品資訊,並應請乘客確認未託運或攜帶禁止之危險物品進入航空器。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航空貨運承攬業於收運貨物時,應對託運人提示空運危險物品之資訊;發現收運貨物…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22條 …勤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及空廚業,應提供其所屬人員執行空運危險物品所需資訊及緊急應變程序。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23條 …空貨運承攬業、航空站地勤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及空廚業執行危險物品存儲作業,應依技術規範之規定辦理。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24條 …、空廚業及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以下簡稱航警局)於執行空運危險物品及安全檢查作業時,應建立危險物品作業人員訓練計畫,並依計畫對所屬人員實施訓練及考驗,且應自前次訓練完成之日起算二十四個月內實施複訓及考驗。但技術規範另有…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25條 …運承攬業、航空站地勤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及空廚業,應檢送危險物品作業人員訓練計畫及危險物品作業手冊,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始得執行空運危險物品作業;變更時,亦同。前項之危險物品作業人員訓練計畫,應包括訓練目標、受訓人員類…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26條 …運承攬業、航空站地勤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及空廚業,對空運危險物品作業使用之文件,應自航空器起飛之日起保存三個月以上,以備查核。前項文件包括貨物提單、託運單、貨物艙單、危險物品收運檢查表、申報單、其他運送文件及第十九條…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27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負有安全運送危險物品之責任,並應建立監督及查核機制,以確保所屬人員及業務代理人依其危險物品作業手冊執行。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航空貨運承攬業、航空站地勤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及空廚業,應於收運危險物…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28條 …貨運承攬業、航空站地勤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及空廚業之空運危險物品作業、各項文件及訓練。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29條 危險物品不得以航空郵件交運或於航空郵件內夾帶危險物品。但依技術規範及郵件處理規則之規定交運者,不在此限。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30條 航空器於飛航中發生危險物品事件時,機長於狀況許可下,應儘速將所裝載危險物品之資訊通報飛航管制單位轉知降落地航空站。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31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於得知裝載危險物品之航空器發生航空器失事、重大意外事件時,應立即將第十九條之書面文件中有關危險物品資訊,提供予緊急應變處理單位;發生航空器意外事件,必要時應提供危險物品資訊予緊急應變處理單位。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32條 …用人、航空站地勤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及空廚業,於執行空運危險物品作業發生危險物品事件時,應依其緊急應變程序處理。因前項致人死傷、毀損財物或嚴重危及航空器或人員時,應通知當地航空站及民航局,並於七十二小時內填具危險物品…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33條 依其他法令或技術規範之規定,應配置於航空器上之危險物品,不受本辦法之限制。供維修替換或已換下之前項危險物品須以航空器載運者,應依本辦法之規定運送。乘客或組員攜帶及託運符合民航局公告之危險物品,不受本辦法之限制。航空器所有…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34條 …地勤業、航空貨物集散站經營業及空廚業,應採取保安措施,以降低危險物品失竊或被第三人誤用之風險,並避免危害人員、財產或環境。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34-1條 航空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將危險物品載運安全風險評估程序納入安全管理系統內。
- 行政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35條 外籍航空器裝載危險物品進入、飛離國境者,除第二十五條規定外,準用本辦法之規定。
- 行政民宿管理辦法 第32條 …報請該管派出所處理:一、有危害國家安全之嫌疑。二、攜帶槍械、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三、施用煙毒或其他麻醉藥品。四、有自殺跡象或死亡。五、有喧嘩、聚賭或為其他妨害公眾安寧、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行為,不聽勸止。六、未攜帶身…
- 行政觀光旅館業管理規則 第24條 …當地警察機關處理:一、有危害國家安全之嫌疑者。二、攜帶軍械、危險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者。三、施用煙毒或其他麻醉藥品者。四、有自殺企圖之跡象或死亡者。五、有聚賭或為其他妨害公眾安寧、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之行為,不聽勸止者。六、…
- 行政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第2條 …第十條所稱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害性化學品),指下列危險物或有害物:一、危險物: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具有物理性危害者。二、有害物: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具有健康危害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稱具有危害性之化學品,指下列之危險物或有害物:一、危險物: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具有物理性危害者。二、有害物:符合國家標準CNS15030分類,具有健康危害者。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21條 …者,指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之製造、處置或使用危險物及有害物,達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數量。
- 行政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38條 …開挖、爆破、高壓電活線等危險作業之管制。四、對進入局限空間、危險物及有害物作業等作業環境之作業管制。五、對引進或修改製程、作業程序、材料及設備等事項之變更管理。六、劃一危險性機械之操作信號、工作場所標識(示)、有害物空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