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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 30 頁- 行政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 第4條 …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營造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民營事業機構之營繕單位服務者,應繳驗該事務所、公司或機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其出具載明任職工作性質之服務證明書。二、經歷證明書:應記載實際擔任之工作或工程之名稱、地…
- 行政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第3條 …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營造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民營事業機構之營繕單位服務者,應繳驗該事務所、公司或機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其出具載明任職工作性質之服務證明書。二、經歷證明書:應記載實際擔任之工作或工程之名稱、地…
- 行政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第5條 …開業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營造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民營事業機構之營繕單位服務者,應繳驗該事務所、公司或機構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及其出具載明任職工作性質之服務證明書。二、經歷證明書:應記載實際擔任之工作或工程之名稱、地…
- 行政營造業法施行細則 第14條 …程完工總價,依下列規定填寫:一、承攬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之營繕工程,依完工驗收證明書驗收結算總價填寫。二、承辦私人營繕工程,其工程造價以定作人(起造人)及承造人共同具名之完工結算金額認定,不得超過使用執照上所…
- 行政民防法 第4條 …二、鐵路、公路、港口、航空站、電信、電力、煉油及自來水公民營事業機構應編組特種防護團。三、前二款編組以外之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工作人數達一百人以上者,應編組防護團。但其人數未達一百人,而在同一建築物或工業區…
- 行政民防法 第5條 …二、鐵路、公路、港口、航空站、電信、電力、煉油及自來水公民營事業機構員工,依其職責、專長、經驗、體能,經遴選參加特種防護團編組。三、前二款編組以外之機關(構)、學校、團體、公司、廠場或同一建築物、工業區內所屬員工,應參加…
- 行政民防法 第9條 …構)報請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但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公民營事業機構之編組人員有前項應補足差額之情形者,由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2條 …維護安全及秩序,得申請設置駐衛警察。一、政府機關。二、公民營事業機構。三、公私立醫療機構。四、公民營金融機構。五、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六、其他機構、團體。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0條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駐衛警察之薪級,依附表之規定,其薪津、實物代金、主管職務加給,得比照駐在單位職員之待遇支給。但不得支領警勤加給。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3條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駐衛警察退職金之給與,按退職人員在駐在單位服務年資,每半年給與一個基數之一次退職金,最高以六十一個基數為限。其基數標準,比照駐在單位職員之規定。前項所定年…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4條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駐衛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與遺族一次撫慰金:一、病故或意外死亡者。二、因公死亡者。前項第二款因公死亡者,指下列情事之一:一、因冒險犯難或戰地殉職。二、…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6條 駐衛警察退職、撫慰金之給與,各駐在單位係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者,其年資之計算,累計其曾任公務人員及軍職之年資。但已領受退休金或資遣費者,不予累計。前項退職、撫慰案件,由駐在單…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8條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團體、公立醫療機構、公營金融機構及公立學校駐衛警察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由駐在單位自行核定資遣後,函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備查:一、駐在單位因故或業務緊縮而須裁減人員者。二、經公立醫院證明身體衰弱…
- 行政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 第19條 民營事業機構、團體、私立醫療機構、民營金融機構及私立學校之駐衛警察,其待遇、退職、撫慰及資遣比照駐在單位人員規定辦理。
-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7條 …商船、遠洋漁船船員,無法返回者。六、參加政府機關(構)或公營事業機構主辦之訓練、進修者。七、參加政府舉辦之考試或學校入學考試者。八、有其他具體事證,足以證明無法參加召集者。
- 行政民防團隊編組訓練演習服勤及支援軍事勤務辦法 第21條 鐵路、公路、港口、航空站、電信、電力、煉油及自來水公民營事業機構應依其特性,編組特種防護團,並結合全民防衛動員準備及災害防救體系,負責各該管轄之特種技術工程搶修、災害防護及本單位自衛自救等任務,其編組如下:一、置團長一人…
- 行政警察機關暫支領警佐待遇人員管理辦法 第10條 …庫者,由縣(市)庫支出;屬於預算法第四條成立之特種基金或公營事業機構者,由該特種基金或公營事業機構支出。前項服務於特種基金或公營事業機構之人員擇(兼)領月退休金者,如該基金或機構業務結束裁撤或轉移民營時,所需經費除依規定…
- 行政災害防救法 第52條 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無償提供土地使用權,由政府或經政府認可之民間單位興建並無償移轉予受災地區受災居民之住宅,不得作為強制執行之標的。
- 行政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 第9條 …理委員會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程序。(二)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或其他組織改善消防安全設備,應經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之程序。(三)其他經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同意之事由。三、管理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四、管理權人委任代理…
- 行政消防法 第17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為消防需要,應會同自來水事業機構選定適當地點,設置消防栓,所需費用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酌予補助:其保養、維護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
- 行政消防法 第21條 消防指揮人員,為搶救火災,得使用附近各種水源,並通知自來水事業機構,集中供水。
- 行政消防法 第22條 …為防止火災蔓延、擴大,認有截斷電源、瓦斯必要時,得通知各該管事業機構執行之。
- 行政消防法 第31條 …機關,基於救災及緊急救護需要,得調度、運用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消防、救災、救護人員、車輛、船舶、航空器及裝備。
- 行政消防法 第32條 受前條調度、運用之事業機構,得向該轄消防主管機關請求下列補償:一、車輛、船舶、航空器均以政府核定之交通運輸費率標準給付;無交通運輸費率標準者,由各該消防主管機關參照當地時價標準給付。二、調度運用之車輛、船舶、航空器、裝備…
-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11條 直轄市、縣(市)轄內之電力、公用氣體燃料事業機構及自來水事業應指定專責單位,於接獲消防指揮人員依本法第二十一條及第二十二條規定所為之通知時,立即派員迅速集中供水或截斷電源及瓦斯。
- 行政消防法施行細則 第16條 主管機關為配合救災及緊急救護需要,對於政府機關、公民營事業機構之消防、救災、救護人員、車輛、船舶、航空器及裝備,得舉辦訓練及演習。
- 行政推行兵役事務應行宣傳招募慰勞及獎懲辦法 第20條 …役推行或招募執行之各級政府機關之非役政人員、社會團體、公私立事業機構或一般國民。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34條 …之下列團體或機構之職務:1.財團法人及其所屬團體或機構。2.事業機構及其所屬團體或機構。本條例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之本條文施行前已有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者,自修正施行之日起算屆滿三個月之次日起,停止領…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35條 …事基層醫療照護職務。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任職各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或軍事單位僱用之技警、司機、技工、工友或工人、軍事單位一般及評價聘雇僱用各等人員,不停發其退休俸或贍養金。
- 行政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第37條 …法令規定核給之退休俸、撫卹金、優存利息或其他由政府預算、公營事業機構支給相當於退除給與之定期性給付者,不得擇領遺屬年金。但遺族選擇放棄本人應領之定期給與並經原核定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第四項遺屬年金,自支領退休俸或贍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