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 第21條 法規: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氣候變遷目 第21條 本辦法所定之相關文件為外文者,應檢附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但提供之文件為英文者,得免附中文譯本。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