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汽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環境部 › 大氣環境目 第11條 汽油汽車排氣檢驗站不得拒絕各級主管機關或其委託單位之查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