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檢測試驗服務收費標準 第8條 法規:農業部種苗改良繁殖場受託辦理檢測試驗服務收費標準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試驗改良目 第8條 申請辦理農藥田間試驗收費基準如下:一、藥效試驗(含藥害試驗):每次新臺幣二萬五千元。二、殘留量試驗採樣:每次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三、試驗報告:每案新臺幣三萬元,並提供二份中文報告。如需加發者,每份加收工本費新臺幣三百元。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