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牛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17條 法規:乳牛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第17條 保險人、直轄市、縣(市)農會及農險基金辦理本保險之行政管理費用為保險費百分之二十,並依下列比率分配:一、保險人為百分之七十。二、直轄市、縣(市)農會為百分之二十。三、農險基金為百分之十。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