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牛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第14條 法規:乳牛死亡保險強制投保及保險費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業金融目 第14條 保險人辦理本保險,應與其所屬之直轄市、縣(市)農會共保;其共保比率如下:一、保險人為保險金額百分之七十。二、直轄市、縣(市)農會為保險金額百分之三十。主管機關必要時得依實際情況,公告調整共保比率,不受前項規定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