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第12條 法規:農業部臺南區農業改良場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12條 鹿草分場掌理事項如下:一、區域性水稻品種改良、良種繁殖與保育之研發、示範及推廣。二、區域性稻米產銷營運主體及產銷班生產技術之輔導。三、其他有關轄區農業改良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