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署漁業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第6條 法規:農業部漁業署漁業廣播電臺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6條 工務科掌理事項如下:一、傳播系統、廣播資訊系統、成音設備與轉播站之規劃、架裝及維護管理。二、漁業通訊系統之規劃、架裝及維護管理。三、電機設備之規劃、架裝及維護管理。四、廣播機務紀錄之統計及分析。五、廣播品質及工務問題之改善。六、其他有關工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