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處務規程 第4條 法規:農業部農糧署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4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一、企劃組,分四科辦事。二、果樹及花卉產業組,分三科辦事。三、蔬菜及種苗產業組,分三科辦事。四、稻作產業組,分四科辦事。五、雜糧特作組,分三科辦事。六、農業資源組,分四科辦事。七、秘書室,分三科辦事。八、人事室。九、政風室。十、會計室。十一、統計室。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