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辦事細則 第8條 法規: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基隆分署辦事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8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研考、文書、檔案、印信典守、出納、採購、事務、財產、辦公廳舍、工友管理及公關業務。二、動植物檢疫案件之受理登錄與相關文件之製發及管理。三、檢疫與檢查規費之核計及收繳。四、不屬其他各科、室、站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