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第7條 法規:農業部林業試驗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7條 森林保護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及病害、蟲害、獸害之研究。二、森林保護、健康管理之研究及推廣。三、林木疫情中心、樹木醫學中心及森林昆蟲標本館之經營管理。四、森林微生物、食藥用菌類、昆蟲及野生動物之研究。五、都市林及森林災害之研究。六、其他有關森林保護研究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