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議事、研考、出納、財務、採購、營繕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本署辦公廳、宿舍、公務車等財產之管理。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五、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