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
一、各地區分署:執行轄區林業及自然保育事項。
二、航測及遙測分署:執行航測及遙測事項。
前項第一款位於原住民族地區之分署,其預算員額中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不得低於六分之一。
但現有員額未達比例者,俟非原住民族人員出缺後,再行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