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水產試驗所處務規程 第15條 法規:農業部水產試驗所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組織目 第15條 沿近海漁業生物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底棲魚類、浮魚類群聚生態及資源之研究。二、聚礁魚類生態習性及人工漁場技術之研究。三、利用聲學技術探測漁業資源之研究。四、西南海域漁業之生物生態研究及資源動態評估。五、離岸風機與漁業資源競合之研究。六、其他有關西南海域漁業研究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