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委託經營辦法 第7條 法規: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委託經營辦法 類別: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第7條 退撫儲金之委託經營期限,每次最長為五年。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