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第33條 法規:行政法院調解委員設置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司法行政目 第七章 調解委員之表揚 第33條 調解委員於同一年度依本辦法規定受司法院表揚者,行政法院不再表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