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27條 法規: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五章 附則 第27條 本準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