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23條 法規: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四章 調查表之詢問事項 第23條 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所定消極資格調查事項,係指詢問候選國民法官有無本法第十三條及第十四條所定各款情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