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第17條 法規: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概要說明書及候選國民法官調查表應記載事項準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第三章 調查表之記載事項 第17條 第十四條第三款所定選任期日相關事項,應包括下列內容:一、選任期日之日、時、處所及預定進行時間。二、報到處所及方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