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第335條 法規: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相關法規 國民法官法母法 第八編 制度成效評估 › 第三章 成效評估報告 第335條 成效評估委員會於每年提出前一年度之成效評估報告(以下簡稱年度報告)應臚列第三百十六條至第三百二十五條之重要調查成果,並利用實證研究與調查分析方法分析相關數據、資料,檢證國民參與審判制度之施行狀況。年度報告宜記載次年度評估重點事項及展望。除前二項事項外,年度報告並得記載依前條第一項規定已獲得之研究結果,及提出具體建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