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庭宜於充分討論前條量刑事實後,再討論及表決與本案有關之各該科刑事項。
本細則所稱科刑事項,除關於刑之加重、減輕、免除或酌減、刑罰之科處、定執行刑、緩刑、易刑處分等事項外,亦包含保安處分及沒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