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卷宗保管歸檔及保存辦法 第5條 法規:憲法訴訟卷宗保管歸檔及保存辦法 類別:司法 › 院本部 › 釋憲目 第5條 每宗卷宗應獨立製成一電子卷證檔案(PDF檔)。但卷宗依本辦法集中保管後,因續收文狀另編訂之尾卷,無須製作電子卷證。卷宗之電子卷證與紙本卷宗應異地存放。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