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 第2條 法規: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電信服務:指電信管理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電信服務。二、用戶:指電信管理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之用戶。 本條定義的名詞 電信服務 用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