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 第23條 法規:公職人員罷免案提議連署及查對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選舉行政目 第23條 內政部應依據戶籍登記資料查對連署人名冊電磁紀錄,並標註不符規定事由,送主辦選舉委員會予以刪除。第十二條第三款、第四款及第六款之規定,於電子連署之查對不適用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