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第13條 法規: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主計總處 › 歲計目 第三章 綜計表之編製 第13條 各基金應切實依行政院核定預算數及規定之書表格式整編其附屬單位預算並詳予核對,同時應注意與行政院編製之預算綜計表勾稽相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