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文化及藝能認證辦法 第7條 法規:原住民族文化及藝能認證辦法 類別:行政 ›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教育文化目 第7條 原住民族文化及藝能認證合格者,由本會核發文化及藝能證書。前項證書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取得認證者之姓名及其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二、發文字號及年、月、日。三、認證之文化、藝能。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