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第7-2條 法規:屏東榮民總醫院處務規程 類別: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處務目 第7-2條 放射線部掌理事項如下:一、全身各器官組織系統之放射線與相關醫學影像檢查、診療業務、教學訓練及研究發展。二、支援建教合作醫療院所有關放射線之醫療及教學相關業務。三、其他有關放射線醫療事項。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