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軍人權益申訴事件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人事目 第13條 申訴管轄機關對申訴人之姓名、服役機關(構)或單位、住居所、聯絡電話等資訊應予以保護,實施調查時,並應妥適處理。申訴事件涉及領導統御及人身安全等情事,申訴管轄機關得依個案情形,自行或通報任職權責機關調整申訴人職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