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第3條 法規: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3條 各級主管機關裁處時,除依前條規定計算應處罰鍰額度外,並應依行政罰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審酌違反本法義務行為應受責難程度及所生影響,並得考量受處罰者之資力,予以論處。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