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保育觀察員資格取得及管理辦法 第6條 法規:海洋保育觀察員資格取得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6條 海洋保育觀察員課程時數三十二小時以上;其內容如下:一、海洋相關法規。二、海上工作與安全規範。三、海洋生物物種與特徵。四、海洋保育相關事項。五、觀察紀錄及通報程序表。六、海上實務操作。七、海上救生訓練。八、職業道德及行為規範。完成前項課程者,主管機關得擇優指派為海洋保育觀察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