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10條 法規:海洋污染防治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海洋資源目 第10條 本基金為增加收益,得購買政府公債、國庫券或其他短期票券。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