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生物復育措施,其基本原則如下:
一、整體自然生態平衡,確保生物多樣性。
二、以科學為基礎,因應氣候變遷調適。
三、有效維護及培育目標生物。
四、審慎衡量復育目標生物及生態系統恢復優先性。
五、確保持續維護能力及監測復育成效。
六、結合民間參與或協作。
七、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漁業主管機關公告之辦理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