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審議會設置辦法 第14條 法規: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審議會設置辦法 類別: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第14條 審議會委員、執行秘書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會或所屬機關(構)人員兼任者,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及交通費。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