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託機構辦理應收債權催收作業之行為,如涉有暴力情事經移送檢調機關者,保險業得視情節輕重終止作業委外契約;經起訴者,應立即終止作業委外契約。
保險業辦理應收債權催收作業委外,如有違反本辦法規定,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命保險業限期改善、暫停應收債權催收作業委外或撤銷應收債權催收作業委外之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