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制詐欺犯罪平臺參與機構得使用防制詐欺犯罪平臺提供之服務,辦理下列作業:
一、依本辦法規定之疑似涉及詐欺犯罪之異常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信用卡或虛擬資產帳號之分析或辨識。
二、依本辦法規定之照會、通報及帳戶帳號控管等相關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