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詐騙民眾向發卡機構告知遭受詐騙時,發卡機構應轉介民眾撥打165電話。
如受詐騙民眾於發卡機構營業時間親自至發卡機構告知遭受詐騙,發卡機構應確認民眾身分、匯款或轉帳資訊及瞭解民眾被詐騙事由,並撥打165電話。
警察機關應於二小時內派員至發卡機構,受理民眾報案完畢,如有需要應將該信用卡銷帳編號通報為警示。
發卡機構於接獲警察機關之前項通報後,依前條之查詢及通報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