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 第25條 法規: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洗錢防制登記辦法 類別: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暨期貨管理目 第三章 管理 › 第五節 虛擬資產保管商 第25條 虛擬資產保管商除依客戶之指示處分客戶之資產、抵銷客戶對其之費用債務或其他本會許可之事由外,不得動用客戶之資產。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