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 第20條 法規: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登錄作業辦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第四章 登錄之變更、展延、廢止與撤銷 第20條 以詐欺之方法或虛偽不實之資料文件取得發射載具或太空載具登錄者,主管機關應撤銷其登錄。其有涉及刑責者,並應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