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空發展法 第5條 法規:太空發展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第一章 總則 第5條 主管機關掌理下列事項:一、國家太空發展基本政策之擬定。二、國家太空計畫之規劃、訂定及宣導。三、國家發射場域之設置。四、發射載具及太空載具之登錄。五、發射載具之發射許可。六、國際交流合作計畫之訂定。七、國際太空法制之研究。八、其他有關太空發展之統籌協調事項。前項第四款至第七款事項,主管機關得委託法人、團體或機構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