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 第10條 法規:人工智慧基本法 類別:行政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 科學技術目 第10條 政府應積極推動人工智慧研發、應用及基礎建設,妥善規劃資源整體配置,並辦理人工智慧相關產業之補助、委託、出資、投資、獎勵、輔導,或提供租稅、金融等財政優惠措施,並應設置年度執行成效報告制度,定期對外公布相關成果與評估意見,以作為政策持續推動與資源調整之依據。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