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議依本會組織法第二條行使職權,討論下列事項:
一、國家科學及技術發展政策及資源分配之審議事項。
二、跨部會或跨領域重大科技計畫之審議、管理考核事項。
三、行政院所屬各機關科技施政計畫之審議、管理考核事項。
四、科學及技術發展相關法規制(訂)定、修正或廢止之審議事項。
五、委員提案之審議事項。
六、其他經本會主任委員核定應提委員會議決議之事項。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員會議議事規則 第4條
第4條
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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